●学校简介(学校代码:11066)
烟台大学坐落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经教育部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建校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以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支持下,经过全体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烟台大学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比较齐全、本科教育基础扎实、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服务社会水平显著提高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07年,学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2012年获批成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现具有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招生资格及相应学位授予权。
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4.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7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藏书191万册、电子图书2000GB,,校园内建有骨干万兆以太网。
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部),46个研究院所,5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 、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7万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近1300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6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485人,占专任教师的40%。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84%。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支持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9名,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名。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名。
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国家级首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品牌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门国家级精品课入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4门省级精品课;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近年,学校先后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有6个教育部卓越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被评为2013年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142个硕士招生专业(领域)。 拥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强化建设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
学校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0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70余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项目、863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1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76项。主持省部级项目500余项,其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2项。主持横向课题千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科技管理先进团队、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社科先进管理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注重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先后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97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挪威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所,与韩国和美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瑞士、韩国共6个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22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作为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在校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设有山东省政府留学生奖学金。校内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和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考试(BEC)等考点。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放在第一位,已向社会输送近10万名合格人才,历届毕业生在社会上均受到广泛欢迎。我校与国家人事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合作推出的“一站式”全国职位信息搜索引擎正式在我校就业网上开通,是山东省第一所开通此项就业服务的高校。烟台大学开展节约节俭行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被山东省委宣传部作为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典型。2013年烟台大学保洁员提倡节俭行为被评为全国影响三农十大新闻事件,2014年烟台大学保洁员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节约之星”。
近年来,学校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审美教育研究基地、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党建研究基地。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高校优秀组织奖”,荣获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企校共建先进单位”、“山东省团建规范化学校”、“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山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
欢迎报考烟台大学,衷心祝愿同学们如愿以偿!
●2016年招生专业
烟台大学2016年招收“环境设计”、“音乐学”和“舞蹈编导”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学院及专业介绍
●建筑学院简介及专业介绍
环境设计专业设在烟台大学建筑学院。烟台大学建筑学院是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对口支援下创建于1984年,现有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四个本科专业。建筑学专业为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和山东省名校工程建设专业,该专业2011年通过建筑学专业评估,成为全国第45所有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院现设有设计基础、造型基础、室内环境设计、景观环境设计、历史与理论、综合技术、建筑设计7个教研室,及省级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筑生态与节能技术实验中心和烟台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滨海地区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实验室。建筑面积达15000平方米的建筑馆内设有专用画室、专用展厅和专用设计教室。学院在多家工程设计单位建立了实习基地,保证教学实习各环节的实施。学院现有专职教师66名,其中教授6人,博士学位7人,在读博士7人,获一级注册建筑师10人,一级规划师1人。教师硕士以上学位占86.4%。聘请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何镜堂教授在内的多名客座教授。在校学生800多人,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11月,建筑系美术教研室教师王岩松,应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运营中心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总导演张艺谋的邀请,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正式创作人员之一。
环境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与社会设计实践能力,具备独立进行城市及建筑景观设计、建筑内部空间环境设计实践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城市景观、园林景观、建筑景观、室内设计等环境设计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本专业下设景观设计、室内设计两个专业方向。核心课程:环境设计基础、小型建筑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景观设计、绿化设计、环境心理学、设计表达、室内设计原理、室内专题设计、室内装饰材料与构造等。
●音乐舞蹈学院及专业简介
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的前身烟台大学音乐系成立于2004年,现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三个本科专业。学院设有音乐教育系、声乐系、舞蹈系、器乐系、键盘系、艺术理论教学部、艺术实践部等7个系(部)。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多名国内知名的教授、副教授;师资队伍中大部分教师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国内一流音乐学院,近年,来自德国、奥地利、法国、英国、美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一批海归博士、硕士纷至沓来,教师队伍欣欣向荣。并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音乐舞蹈艺术家受聘于我院为特聘、兼职、客座教授。
音乐舞蹈学院现有在校生480余人,学院教师50余人,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80%以上,学院拥有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100余间琴房、一流的音乐厅、7个舞蹈排练厅、合唱排练厅、管弦乐排练厅、民族管弦乐排练厅、2个电钢琴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音乐舞蹈学院的师生多次参加校内外大型演出活动,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师生在省内外获奖100余人次。学院始终把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重实践”的多元化实用型人才作为办学的一贯宗旨,历届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
音乐学(声乐、器乐、键盘)专业:学制四年。本专业定位于培养能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学任教,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音乐社会活动以及行政管理等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法、英语、计算机等。
舞蹈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本专业定位于培养具备从事舞蹈编创和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全国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编导、教学、表演、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高级人才;同时还可进行舞蹈史论研究。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主要课程:舞蹈学导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概论、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舞蹈名作赏析与写作、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身韵课、现代舞蹈课。
●双专业、双学位学习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兼修双专业或双学位,成绩合格、符合教学管理规定者,毕业时可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或双学士学位证书。
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山东省外)
●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山东省外)
省份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拟招计划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黑龙江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招
| 15
| 网上报名
1月9日-10日
| 1月14日
| 素描
色彩
| 哈尔滨华德学院
|
江西
| 环境设计
| 艺术综合
| 20
| 网上报名
1月8日-11日
| 1月15日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山西
| 环境设计
| 艺术综合
| 15
| 1月14日-15日
| 1月17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广西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招
| 15
| 1月21日-22日
| 1月24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陕西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招
| 15
| 1月22日-23日
| 1月24日
| 西安美术学院
|
注: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我校将依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时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计划(山东省外)
省份
| 专业(方向)名称
| 科类
| 拟招计划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江西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艺术文
| 7
| 网上报名
1月8日-14日
| 1月18日
| 南昌师范学院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艺术文
| 5
|
音乐学(键盘方向)
| 艺术文
| 3
|
湖南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艺术文
| 6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2日
|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艺术文
| 4
|
音乐学(键盘方向)
| 艺术文
| 3
|
舞蹈编导
| 艺术文
| 7
|
山西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艺术文
| 6
| 2月16日-2月17日
| 2月18日-2月19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艺术文
| 6
|
音乐学(键盘方向)
| 艺术文
| 3
|
舞蹈编导
| 艺术文
| 15
|
甘肃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艺术文
| 10
| 1月26日-27日
| 1月29日
| 兰州城市学院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艺术文
| 6
|
音乐学(键盘方向)
| 艺术文
| 4
|
甘肃
| 舞蹈编导
| 艺术文
| 5
| 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
|
黑龙江
| 音乐学
| 艺术文
| 10
|
舞蹈编导
| 艺术文
| 5
|
注:所列各专业(方向)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我校将依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时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016年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方向
| 考试科目
|
音乐学
| 声乐、器乐、键盘
| 1、主项:曲目(乐曲)一首
2、视唱、练耳
|
舞蹈编导
| 1、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控制、跳、转、翻等)
2、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舞蹈组合表演(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均可)
3、即兴表演
|
注:音乐学(器乐、键盘)专业招收乐器种类如下:
(一)中国乐器:二胡;板胡;柳琴;竹笛;扬琴;笙;琵琶;唢呐;古筝;中阮;民族打击乐。
(二)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
(三)西洋管弦乐器:长笛;萨克斯;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
●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如有变化,学校将根据省主管部门批复的学费标准收取。
●录取: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它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执行。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注意事项
1、各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考,不接受其它省份考生报考。考生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省考试院或者考点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名。
2、凡有艺术类专业测试省统考的省份,考生均需参加省统考并达到省统考合格要求,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3、专业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成绩。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方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中旬前寄发《烟台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5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学校网址:www.yt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jwc.ytu.edu.cn/zb/
特 别 声 明
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发表声明如下:
一、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烟台大学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的招生,凡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生的现象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