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
2018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转段测试录取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与相关职业院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转段测试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9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转段测试录取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转段测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转段测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转段测试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并由相关学院进行专业配合。
二、过程考核
1.过程考核工作由职业院校具体实施,学校招生办、相关学院参与实施。过程考核要对注册学生在职业院校期间的全面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每个学生给出过程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果。
2.过程考核结果要经过职业院校和我校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核结果由职业院校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学生参加转段报名和综合测试的依据。
三、资格确认、报名
相关职业院校要严格转段报名学生资格确认,组织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转段报名,其中,中职学生需参加当年我省春季高考报名,高职学生需参加当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报名。
四、转段综合测试
1.测试内容
(1)转段综合测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2)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由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学院进行专业配合。
2.专业测试科目、形式
(1)中职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科目分值43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分值200分,原则上不少于2门专业综合课,每门专业综合课原则上不少于2门专业课程;专业基本技能分值230分。
(2)高职学生综合测试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分值2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原则上不少于2门专业综合课,每门专业综合课原则上不少于2门专业课程;专业基本技能分值100分。
(3)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科目及各科目所占分值、测试形式由相关学院会同职业院校商定,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4)测试科目及各科目所占比值、测试形式要体现贯通培养和人才选拔的要求。
3、命题、考试实施
命题由学校转段测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命题,具体考试要求由相关专业学院会同对口院校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参考意见,并报招生办公室备案,由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招生实际情况审核并实施。
4、阅卷及成绩公布
阅卷由学校转段测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在纪委监督下,依据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并按照规定进行成绩公示和上报,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5、免试政策
申请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免试学生的材料由所在的职业院校汇总审查,报省教育厅职教处审核确认后,于测试前报送我校作为准予免试的依据。
五、录取工作
1.转段学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由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2.转段学生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由省教育厅确定公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通知我校。
3.转段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分别为其满分分值的60%,即中职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分数不低于120分,基本技能分数不低于138分,高职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均不低于60分。
4.在省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对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单项成绩,单项比较顺序为: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
5.录取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转段测试录取工作涉及到每个对口贯通培养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对口贯通培养改革的成败,事关我省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培养,政策性强,操作环节多,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加强政策学习,确保政策解读内容准确,要加强各方面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转段测试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转段政策、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公开。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程序、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转段测试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要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秉公办事,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社会信誉,确保转段测试录取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