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缴纳学费的声明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和我校财务处统一要求,自2019级起,烟台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全部实行网上缴纳学费方式。
一、学生按规定自行登录“烟台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入学(新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
二、我校未授权任何个人及单位代为收取学费,函授站(点)不再代收代缴学费。广大学员切勿轻信任何机构和个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学校将以网上个人缴费记录作为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逾期未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烟台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