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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烟台大学报考点(3781)网上信息确认公告

时间:2022-10-27    发布部门:    点击:[]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中午12:00(首次材料上传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方式,所有考生均需完成。

手机端使用手机自带浏览器扫描二维码登录

电脑端可通过访问网上确认系统上传相关材料,网址:

yz.chsi.com.cn/wsqr/stu/

考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再到现场审核

一、烟台大学报考点2023年研究生考试报名网上信息确认实施范围

所有选择烟台大学(3781)为报考点的考生。

烟台大学考点接受驻地在烟台市的所有高校的报考烟台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工作或户籍在烟台市的报考烟台大学的其他考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就读高校不在烟台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烟台大学,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的市招办为报考点进行报名;工作和户籍均不在烟台地区的其他考生,报考烟台大学,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市招办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就读高校在烟台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或户籍在烟台市的其他考生,报考除烟台大学以外的全国其他高校的,应选择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作为考点,其考点代码为3706

二、条件及要求

1.符合部、省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

2.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学校应为驻烟高校烟台校区;全日制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须为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正规“全日制”学习形式,高校驻地及学习地点均为烟台。

3.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须工作或户籍在烟台,工作及户籍均不在烟台的应到工作或户籍地报考。

4.社会考生:须本人工作或户籍在烟台。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烟台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

三、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1031日至11512:00(首次材料上传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516:00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咨询电话及现场材料审核安排

确认资格咨询电话:0535-6907945

现场咨询及现场审核: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需提前进行现场材料审核预约,方可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已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现场材料审核预约时间10279:0010311400

预约网址:https://f.kdocs.cn/fw/1f5y3T0k/

现场材料审核时间1139:001700

现场材料审核地址:烟台大学办公楼236办公室(须由烟台大学西南门持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校园)。

五、网上信息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证件、材料照片及标准,请见《烟台大学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

六、结果反馈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的考试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2.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3.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予以网上确认。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已参加网上确认、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八、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此烟台大学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烟台大学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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