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学生食堂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反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孟凡景
副组长:陈 强闫桂金
组员:邹徳训宫占芳蔺焕德仲崇爽宫忠武肖兆杰 孔力苗德文孙忠伟李增钧刘志波 赵连弟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现场救治,与食品药品监督局、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公安等部门联系。
组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原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对中毒者采取紧急救治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留样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炊具、设备、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二)对中毒食品的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
2.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三)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采取开水煮的办法,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浓度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四)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五)善后及责任追究
1.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件处理结束后,要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烟台大学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